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信用 > 正文
日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江西省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印发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日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江西省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印发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蓝色、绿色、黄色和红色等4个级别,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对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在检查频次、安全标准化评审、资质认证、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对蓝色信用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认证、评先创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减少检查频次,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对绿色信用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认证、评先创优等方面给予适当考虑,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黄色信用主体,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红色信用主体,要纳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创优等方面不予考虑,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编辑推荐
热点专题
- 2020年国富泰家政信用项目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
-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 2020...
- 2020年两会“信”热点
- 我国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纪...
- 2020年将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工...
- 信用时代 鉴往知来—国富泰2019年...
-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政策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在京成功举...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
- 《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
-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即将在京召...
- 《信用修复机制》政策梳理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商务诚信论坛暨第二次...
- 2019年两会“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