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目前,湖北省武汉市正在大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力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
目前,湖北省武汉市正在大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力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及时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基础。及时归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积极推动全市其他相关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依托公示系统进行有效归集。精准研判企业信用风险,按照正向指标、负向指标、适度指标、类别指标进行划分,重点从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五个方面信息构建信用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指标统一。
综合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对各类涉企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多维度为企业画像,依托信息化系统自动研判风险等级。按照信用风险等次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
为实现“双随机+信用分类”监管融合,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抽查对象名录库对接,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抽查统筹运用。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其中,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査;对B类企业,按常规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可根据需要主动实施现场检查,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标准分类指标体系、明确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分类+双随机”融合监管,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才能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今年以来,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在12个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应用了信用分类抽查结果,涉及计量监督、旅馆住宿、文物经营、拍卖、商标代理等领域,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比例,实现精准监管。
编辑推荐
热点专题
- 2020年国富泰家政信用项目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
-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 2020...
- 2020年两会“信”热点
- 我国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纪...
- 2020年将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工...
- 信用时代 鉴往知来—国富泰2019年...
-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政策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在京成功举...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
- 《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
-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即将在京召...
- 《信用修复机制》政策梳理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商务诚信论坛暨第二次...
- 2019年两会“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