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辽宁沈阳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

2022-06-06 13: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创城促振兴创建惠民生”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场召开。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创城促振兴创建惠民生”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场召开。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在会上表示,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参与者,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沈阳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的工作理念,将文明城市创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据刘耀国介绍,2017年,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沈阳市进一步完善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沈阳”网站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共用。

截至目前,平台归集信用信息总量达到22.6亿条,涵盖了103万户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涉企五险一金缴费信息,煤、水、电缴费信息,法院执行信息,红、黑名单信息等,逐步构建形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沈阳”网站,在线提供一体化、便捷化与高效化的信用服务,并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累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81万余条、“红黑名单”12万余条。

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信用监管为切入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尤其是沈阳创新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为全国首创,该制度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并出具保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共有29家企业纳入“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累计出函96单,为企业节省保费13万元,释放流动资金1800万元。

此外,为了推进沈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2021年,沈阳市开展了社会信用立法课题研究,梳理了全国各省、市已出台的信用法律法规,组织了立法座谈和调研,并已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社会信用立法意见和建议,在充分汲取了各地经验做法和各位专家以及公众意见后,目前已形成了《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纳入2022年沈阳市人大立法调研计划,争取于2023年正式出台。同时,拟以条例的基本架构及核心内容为基础和标准,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相关城市协同立法,统一立法进程,统一发布时间,节约立法成本,力争成为全国首个社会信用协同立法都市圈,为国家实现跨区域信用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