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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实施广西优秀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志愿者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实施广西优秀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志愿者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教育服务和管理、就业和创新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金融与住房租赁服务等领域对广西优秀志愿者实施守信联合激励,进一步调动志愿者积极性,提升守信志愿者的获得感。
《行动计划》明确,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为:在广西志愿服务云平台——“桂志愿”系统登记注册,有完整良好的志愿服务记录、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星级志愿者。据悉,志愿者在“桂志愿”系统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认定为“一星志愿者”;随着时长的增加,认定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志愿者。
在教育服务和管理方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成为星级志愿者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评优评先、公派出国等遴选中,鼓励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等。
在就业和创新创业服务方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星级志愿者。
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星级志愿者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鼓励各医疗机构积极协调为四星及以上星级志愿者提供就医便利等。
在金融与住房租赁服务方面,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为持有“广西注册志愿者证”的星级志愿者免费购买基本保险;将符合条件的五星志愿者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在文化生活服务方面,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给予票价优惠等便利服务;鼓励城市交通系统给予购票优惠政策。
在评先树优方面,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人物等评选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星级志愿者;对符合广西劳动模范、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项目条件的星级志愿者,可推荐参加相应的评选;在“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帮扶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星级志愿者及其子女倾斜等。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按现行政策规定,对家庭困难的星级志愿者给予必要的补贴,对在偏远地区开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发放特殊津贴;鼓励引导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桂志愿”系统等平台常年给予星级志愿者让利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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