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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大数据时代该怎么另辟蹊径

2018-08-15 08:51:07 来源:汇法网

制定健全的信用大数据采集、开放共享、交易、安全、产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以法制为依托,通过法律体系的建设,来维护信用大数据提供者的利益,规范信用大数据采集共享行为……

(一)建立健全的法律保障和标准体系

制定健全的信用大数据采集、开放共享、交易、安全、产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以法制为依托,通过法律体系的建设,来维护信用大数据提供者的利益,规范信用大数据采集共享行为,实现信用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合法、安全、公正地运用,打造良好的数据生态环境,推动信用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同时,建立信用大数据统一标准体系:规范标准,强化数据采集一致性,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目录、指标内容、数据格式、报送规定;制定信用大数据审计、清洗与加工的流程,为以后的数据管理及分析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保证数据的质量以及可靠性。

(二)打造信用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信用大数据应用是多源数据的整合,政府和组织机构需要协同工作,制定标准,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拥有信用大数据的社会组织与信用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起集 “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一体的信用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以破除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屏障,提供数据共享通道,统筹布局,实现对社会治理数据的归集、挖掘分析和定期发布。通过互联网、手机软件等向社会提供便捷的企业查询服务,推动设置综合查询窗口,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等信用信息便捷的查询服务,实现对社会治理创新的决策支持和水平提升。(三)创新社会治理的应用场景

在信用大数据时代,随着社会转型、供给侧改革的加速,利用信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城市区域和多领域的治理创新,构建精准智能化的管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城市区域信用创新治理

城市区域信用治理是指通过完善城市的信用大数据体系与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联通各地各部门的管理体系进行协同工作,以此加强政府的社会治理效能。根据地域将城市进行网格化划分,对网格内的事务、部门、组织等逐一建立区块信用大数据库和电子图层,对每一区块的安全生产、交通、环保、人口等信用大数据进行监管,实现城市区域分块管理。以电子化、信息化、标准化的方式将社会中的大量信息以数据的形式进行详尽的记录,实现无遗漏的社会治理及服务。

2.交通领域信用创新治理

交通领域信用创新治理是以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自然人公共信用档案等数据库为基础,利用信用大数据技术对自然人进行分析并对其信用做出评分,形成完整的个人出行信用档案并对信用等级不同的个人采取联合奖惩措施。

对信用状态较好的个人,可以对其提供出行工具免押金、先享用后费的服务。主要包括免除共享单车租车押金、共享汽车租车押金及违章押金、景区租赁服务押金、公交车先享后付,高速ETC先享后付等,方便人们出行,减少付费导致的排队拥堵,避免因余额不足产生的尴尬。此外,对于信用情况较差的个人,除无法享受这些服务外,还将增加押金额度。同时,对于长期以来遵纪守法、无失信行为的个人,将累计信用值。对于产生失信行为的个人,将根据情况扣除部分信用值。

3.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创新治理

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创新治理包括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和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企业环境信用管理是以企业本身的信用状况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信用大数据为依托,查老板找关联人与企业关系的平台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其中,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定期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对企业是否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的信用评价。在环保专项资金补贴、环保科技项目招投标、环保评先创优等政府工作中,对环境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同时,加强对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予以约束和惩戒。

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是对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实行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和健全其环境信用记录,强化信用考核。对有失信行为的环评从业人员,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其予以警告或暂时取消评审资格;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从业人员,取消其环评资格。对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其主持编制的环境报告失实的,将由环境保护部门取消该机构的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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