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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黑商联规〔2023〕4号)《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指南和流程》(黑商联规〔2023〕5号),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已由所在地市(地)商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会审、受理并转报,经征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并通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73号,邮编:150040,电话:0451-82632293,电子邮箱:hljswtsczxc 163.com。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73号,邮编:150040,电话:0451-82632293,电子邮箱:hljswtsczxc 163.com。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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