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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交易团第135届
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预分配方案的公示
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第135届广交会参展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商办贸函〔2023〕437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黑龙江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黑商规〔2024〕1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交易团前期已对有关企业提交的展位申请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核,并对展位进行了推荐分配。现将黑龙江省第135届广交会线下展一般性展位预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1月31日。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对存在展位倒卖行为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回收企业全部展位,取消该企业5年十届广交会参展资格,并按照有关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欢迎全社会进行监督。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0451-82628937
监督举报电话:省商务厅机关纪委0451-8770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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